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(征求意见稿)里面对电梯的规定如下:
1、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,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,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。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,且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为1.50m×1.60m,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𝄹.90m;
2 、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,每个居住单✅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,其中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不应少于1台;
3 、新建住宅建筑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。
7.5.2 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00kg,轿厢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.80m。
7.5.3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,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、电线等。电梯井井壁上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,不应开设其ౠ他洞口。
这次终结了担架电梯的尺寸长🅘期以来没有🌳一个全国统一的说法,给出了担架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为1.50m×1.60m,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.90m。
在此之前各地城市的标准不一,不过确实有可取之处。比如:
1.天津地区执行的标准:1100*2100轿厢尺寸
2.青岛规🎐划局发的文件执行的标准: 其中至少1台电梯保证手把可拆卸的担架平放进去(最小轿厢尺寸为1100 x 2100轿厢)
3.温州地区设计和图审统一的标准:1400 x 1600轿厢
4.宁波地区讨论稿: 住宅楼可容纳担架电梯的轿箱内净尺寸不应小于1600mm ꦺ× 15ꦓ00mm,轿箱门洞净宽不应小于900mm(当门洞不居中开设时,其净宽可适当缩小,但最小不得小于800,且应确保担架的出入)
5.《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》DGJ08-20-2007(2011年版)规定【5.2.2条】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,其中一台电梯的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.6🥀0m。
6.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50096-2011)实施指南(林建平的文章𒁃):1500 x 1600轿厢需要对担架做局部改造,如下图所示:
但是定这个标准的“专家”真的是通过多方调研和实践给出的规范吗?是不只是在电脑上闭门造车!看来又是不考虑实际问题的规范。
按照1500x1600这个空间在房间的地面上实际放样同时画出电梯轿厢门口净宽900,然后用多层板按比例做出模板(担架两端各留250担架员的身体厚度)试了多次是根本进不去!: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!担架电梯轿厢内尺寸最好采用1100x2100或1500X2100。
如果再考虑地域特性,北方人,人高马大的,个头1.8米的比比皆是,如果都有姚明的身高,该怎么解决!
以前没有统一的担架梯尺寸,各地要求不一,明确了轿厢尺寸是好事,但是问题来了,是不也该要求一下井道尺寸,小井道要求做担架梯的情况不在少数,建筑规范也应该将电梯井道规范考虑进去。